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1〕1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政系统1.0中已形成各单位需要填报的绩效自评表格(表格内相关绩效指标取自2020年初申请预算时填报的绩效指标表),但由于系统设置问题,表格无法导出电子版,我处已统一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逐一发放到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手中。各部门可以直接手动填写或制成电子表格后填写均可。给大家造成了不便,敬请谅解!
2.将填报后的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3月24日前交到春晖楼412,联系电话:35176.
财务处
2021.3.17
附件: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管理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绩效自评资金范围及相关责任部门
2020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给我校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其他各类资金,需进行绩效自评的资金及有关责任部门见下表。
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责任部门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项目责任部门 |
1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工程 |
420.00 |
教务处 |
2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人才引进与培养 |
985.00 |
人事处 |
3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科研平台及人才支持计划 |
781.00 |
科技处 |
4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家具购置 |
430.00 |
国资处 |
5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教学及服务设备购置 |
370.00 |
|
6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建筑与设施维修改造费: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升级维护项目 |
17.00 |
安全处 |
7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教学及服务设备购置:技防升级专项 |
98.00 |
|
8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研究生教育 |
166.50 |
研究生学院 |
9 |
高校资助经费(中央提前通知) |
822.75 |
|
10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图书馆文献信息建设 |
760.00 |
图书馆 |
11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教学及服务设备购置 |
99.00 |
现教中心 |
12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建筑与设施维修改造费-火车头 |
14.00 |
工训中心 |
13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人才引进与培养 |
15.00 |
教发中心 |
14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物业服务 |
611.00 |
后勤中心 |
15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398.90 |
|
16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物业服务 |
381.10 |
龙山校区 |
17 |
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央提前通知)-省属高校幼儿园 |
10.00 |
建管处 |
18 |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提前通知)-公共建筑与设施维修改造费 |
1400.00 |
|
19 |
高校资助经费(中央提前通知) |
943.12 |
学生处 |
2.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所涉及的三级指标已内置到《**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中,各部门可根据项目性质选择三级指标填报。在填报《**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时,要逐项对照提交的绩效目标指标,如实反映指标完成情况。
3.报送要求
各有关部门应参照《**项目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格式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将签字并盖章的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于3月8日前报送财务处412室,电子版于3月7日前发送邮箱jhcw@arniesaringer.com。
联系人:张萃,联系电话:35176 。
附件:
ope体育财务处
2021年3月5日
各单位:
经过前期准备,学校财务目前已具备开账条件,财务系统网报模块已经开启。为了新学期财务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单投递
位于春晖楼东办一楼的网络报销票据投递箱已投入使用,制单后即可投递,具体开始做账时间视寒假单据处理情况而定,特殊情况请单独告知。
二、项目余额说明
财务系统中各项目余额仅为上年结转数额,待校内综合预算上会通过后,再拨付使用。
三、经费入账、开票业务
3月3日(周三)起,恢复每周一、周三办理经费入账、开具发票业务。
四、奖助学金发放
新学期,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施行网络申报模式,涉及到发放奖助学金的人员,请尽快熟悉财务系统学生奖助学金申报模块。
五、严格控制预付款和借款业务
进一步严格控制预付款、借款业务,对开账一周后仍有借款的项目进行冻结。新学期开始后,除公用水电费、按合同执行的预付款外,有材料证明只能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的借款和预付款,方可办理,借款后本财务年度90天内报销还款。
六、授权日期问题
财务系统授权模块的默认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授权时没有修改截止日期的项目负责人,请重新对需要使用该项目的报销人进行授权,以免影响报销人制单。
七、在线培训
为方便报账人及经费负责人使用财务系统,财务处将于3月2日使用“腾讯会议”举办2场内容相同的视频在线培训,拟参加人员请提前完成腾讯会议的安装注册工作,实名参会。会议信息如下:
3月2日10:00-11:30,会议号:232 273 744,密码:8793;
3月2日16:00-17:30,会议号:524 605 692,密码:8793。
八、其他事宜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新学期继续执行“修改单据、补充报销材料、当面或电话咨询的老师,于工作日上午办理”的做法。工作日下午财务人员集中处理收到的报销凭证。
2.疫情期间,请各位老师做好个人防护,到财务处办理业务时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禁止当面办理业务。
未尽事宜,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35068、36000。
财务处
2021年2月28日